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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功案例 发布时间:2024-09-18 17:32:58 人气: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我局拟对上饶市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三清书院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上饶市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三清书院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枫林镇八磜龙潭片区八磜村,属新建项目。项目占地100194.66m2,建筑占地面积15325.27m2,总建筑面积25806.68m2。主要建设客房、接待中心、书院主体、餐厅、康体休闲、宴会研学、休闲阅读吧等主体工程及员工宿舍、发电机房等辅助工程。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做好土方、运输车辆的遮盖以及道路洒水等抑尘措施。施工场地采取“围、盖、洒、洗”等措施,配备车辆冲洗设施,渣土、建筑垃圾、非整装物料等运送过程中使用挡板和篷布密闭运输,切实减轻扬尘污染。营运期宴会中心、各餐厅油烟采用油烟进化设施处理后楼顶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尾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运营期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项目餐厅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化粪池处理过的员工生活垃圾污水、公共区域游客生活垃圾污水、住宿旅客生活垃圾污水一同排入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MBR一体化污水处理器-消毒-景观水池”处理,再与经泳池配套“沙缸过滤+消毒”处理的泳池排空废水,一并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三清山枫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B标准。
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避免在周围居民休息期间作业,优化污水处理站的布置,减少泵类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营运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干化后采取密闭封装、运输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产生的废油脂、厨余垃圾属于餐厨废弃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固态废料暂存库,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一定要满足《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若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对实施工程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对建设区内除建筑物及地面硬化区以外的区域进行场地绿化。施工期有计划地安排场地平整,尽量避开雨季,划分水土保持防治区,合理调配土石方,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减轻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主办: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承办: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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